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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作者:院长办公…    文章来源:院长办公室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9-26

 

艺院办〔201124

 

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安排,现将我院2011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具体时间安排:2011101-7日,共7天;1089日上班。108(星期六)上106(星期四)的课程,109(星期日)上107(星期五)的课程。

二、放假期间,宣传部、学工部(处)工会、团委等部门及教学单位要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,营造欢乐的节日气氛。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,特别要做好新生的教育和管理。各教学单位要掌握学生的去向,对离开南宁市外出一天以上的学生,必须履行请假和审批手续,建立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台账。

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(值班安排表请于929日前交院长办公室备案)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节日期间,学院设总值班室,地点在保卫处,联系电话:5333091

四、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调整。

特此通知

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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